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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医保局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
利好三类产品,医疗服务价格预立项来了!
AI 导读
国家医保局印发《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》(医保发〔2026〕23号),建立价格预立项机制,把价格评估前移到产品正式获批之前。新产品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阶段、新技术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即可由三级医疗机构牵头申报预立项,省级医保提前评估,产品获批后直接衔接正式立项。预立项受理时省级医保同步开展配套医用耗材挂网挂价,企业须提交价格书面承诺;耗材费用占新项目价格构成超过60%或单款耗材价格超过5000元时,医保部门启动价格合理性核查。制度面向临床价值大的新技术、解决关键诊疗难题的新设备和填补诊疗空白的新耗材三类产品,在现有耗材设备基础上迭代升级的产品等不纳入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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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理由
政策把价格评估前移到产品获批之前,并给出耗材挂网与价格核查的具体红线,器械企业可据此调整申报节奏。